朱一貴事件以養鴨為業,有「鴨母王」之稱。林爽文事件
以耕田、趕車為業。
戴潮春事件
身為地主,家境十分優渥。
朱一貴事件(1721~1722)曾以傭工、種田為生,後在鴨母寮以養鴨為業,為人豪爽好客,有「小孟嘗」、「鴨母王」之稱(傳說他養的鴨產下的鴨蛋有2個蛋黃)。
林爽文事件(1786~1788)來台之後以耕田、趕車為業,努力生產,於是就有了積蓄。林爽文也曾任彰化縣捕,人緣佳結識各路英雄。當時,台灣經過勤墾經營和水利農業改革,人口增多,糧食豐富。一七七四年(乾隆三十九年)林爽文成為台灣天地會的北路領袖。
戴潮春事件(1862~1864)戴潮春因身為地主,家境十分優渥。1861年,戴潮春所在地的彰化縣知縣高廷鏡委由戴潮春組織鄉勇,以遏止當地盜匪。戴潮春藉以發展天地會組織,不到數月,團練人數擴充至十餘萬人,為了避免官府注意,改稱八卦會。
朱一貴事件(1721~1722)曾以傭工、種田為生,後在鴨母寮以養鴨為業。
林爽文事件(1786~1788)來台之後以耕田、趕車為業也曾任彰化縣捕。
戴潮春事件(1862~1864)戴潮春因身為地主,家境十分優渥。
後於林爽文事件和戴潮春事件中,起事者和附從者亦有「留髮」去辮現象。朱一貴事件最後因整個起事集團分裂為使用閩南語泉漳片的閩籍墾民和使用閩南語潮汕片的粵籍墾民二股勢力而敗亡。
朱一貴事件(1721-1722)
人稱鴨母王,有過大規模的民變
2.林爽文(1786-1788)
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民變,因政府的苛稅!
3.戴潮春(1862-1864)
天地會!最持久的民變事件!
朱一貴事件
以養鴨為業,有「鴨母王」之稱。
林爽文事件
以耕田、趕車為業。
戴潮春事件
身為地主,家境十分優渥。
3.戴潮春事件:戴潮春原為台灣清治時期彰化縣四張犁一帶的地主,曾擔任北路協稿書等職務,但因被長官勒索未果,而被辭退職位,並繼承兄長的家長地位,以及其所成立的土地公會和八卦會,同時加以擴張成為天地會的分支,同時協助官府緝捕盜匪而得到官方認同,使其成為戴家擁有的私人武力。
朱一貴事件(1721~1722)曾以傭工、種田為生,後在鴨母寮以養鴨為業,為人豪爽好客,有「小孟嘗」、「鴨母王」之稱(傳說他養的鴨產下的鴨蛋有2個蛋黃)。
林爽文事件(1786~1788)來台之後以耕田、趕車為業,努力生產,於是就有了積蓄。林爽文也曾任彰化縣捕,人緣佳結識各路英雄。當時,台灣經過勤墾經營和水利農業改革,人口增多,糧食豐富。一七七四年(乾隆三十九年)林爽文成為台灣天地會的北路領袖。
戴潮春事件(1862~1864)戴潮春因身為地主,家境十分優渥。1861年,戴潮春所在地的彰化縣知縣高廷鏡委由戴潮春組織鄉勇,以遏止當地盜匪。戴潮春藉以發展天地會組織,不到數月,團練人數擴充至十餘萬人,為了避免官府注意,改稱八卦會。
朱一貴事件(1721~1722)曾以傭工、種田為生,後在鴨母寮以養鴨為業。
林爽文事件(1786~1788)來台之後以耕田、趕車為業也曾任彰化縣捕。
戴潮春事件(1862~1864)戴潮春因身為地主,家境十分優渥。
林爽文事件1786到1788耕田的還有趕車
戴潮春事件1862到1864 當地主
林爽文 耕田
戴潮春 大地主
朱一貴事件於1721年,台灣爆發朱一貴事件,朱一貴起兵反抗清庭統治,攻下臺灣府城(今臺南市),復國號大明,年號「永和」,且廢除滿服、長辮剪斷,恢復明朝時的服裝及傳統漢人的髮式。朱一貴登基時頭戴通天冠,身穿黃龍袍,以玉帶圍之。
後於林爽文事件和戴潮春事件中,起事者和附從者亦有「留髮」去辮現象。朱一貴事件最後因整個起事集團分裂為使用閩南語泉漳片的閩籍墾民和使用閩南語潮汕片的粵籍墾民二股勢力而敗亡。
朱一貴事件(1721~1722)曾以傭工、種田為生,後在鴨母寮以養鴨為業,為人豪爽好客,有「小孟嘗」、「鴨母王」之稱(傳說他養的鴨產下的鴨蛋有2個蛋黃)。
林爽文事件(1786~1788)來台之後以耕田、趕車為業,努力生產,於是就有了積蓄。林爽文也曾任彰化縣捕,人緣佳結識各路英雄。當時,台灣經過勤墾經營和水利農業改革,人口增多,糧食豐富。一七七四年(乾隆三十九年)林爽文成為台灣天地會的北路領袖。
戴潮春事件(1862~1864)戴潮春因身為地主,家境十分優渥。1861年,戴潮春所在地的彰化縣知縣高廷鏡委由戴潮春組織鄉勇,以遏止當地盜匪。戴潮春藉以發展天地會組織,不到數月,團練人數擴充至十餘萬人,為了避免官府注意,改稱八卦會。
朱一貴事件(1721-1722)